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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外贸出口单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3  浏览次数:48

有关外贸出口单证如下:

一般原产地证CO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

亚太产地证FORM B

东盟产地证FORM E

智利产地证FORM F

中巴产地证FORM P FTA

中新产地证FORM N

秘鲁产地证CHINA-PERU FTA

欧盟纺织品产地证

1、一般产地证(C/O),一般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任何国家都可以做CO。

2、FORM A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世界给予我国优惠的国家有38个(也就是说,只有出口到这些国家才做F/A):欧盟27个国家(法国,英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托维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土耳其。

3、FORM E 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目前,我国对外签发FORM E证书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

4、FORM F 出口智利的“金质证书”。

5、FORM L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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