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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税的几种情况和计算不予退税出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公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1  浏览次数:240

一、不予退税的几种情况

凡有下列情况的,对该笔出口业务一律不予退税。

(1)出口货物的货源不实的

(2)虚抬出口货物国内收购价格的

(3)出口退税凭证有涂改、伪造或内容不实的

(4)在“四自、三不见”情况下成交的出口货物

注:什么是“四自、三不见”?

“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交易叫“四自、三不见”。

二、计算不予退税出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公式 

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外汇人民币牌价×规定税率-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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