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退税的含义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
2、出口退税管理
(1)出口退税原则
根据零税率原则,国家对 “先征后退”的出口货物实行了“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退税原则。
(2)出口退税办法
对一般贸易项下的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和“免、抵、退”两种管理办法。
(3)出口退税范围
①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
出口产品退税原则上应将所退税款全部退还给主要承担出口经济责任的出口企业,具体为经营出口业务的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活动中代理出口的企业,特定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②出口退税的产品范围
对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外,均予以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4)出口退税税种 增值税和消费税。
汇率也称汇价,是指两国货币之间的交换比率或比价,也就是用一国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另一国货币单位的价格。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原理,汇率变动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
实行真正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实行意愿结汇制。
进口税征收机构是海关,税种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
出口产品应退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税务局征收
银行结汇制是指绝大部分国内企业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人必须按官方汇价全部卖给国家;外商投资企业的经常项目收汇则保留一定的限额不结汇。结汇是指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必须将规定范围内的外汇收入及时调回境内,按照银行挂牌汇率,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银行售汇制是指境内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的贸易即非贸易经营性对外支付外汇,可持有商业单据和有效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银行付汇制是指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有关售汇以及付汇的管理规定,审核用汇单位提供的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后,从其外汇帐户中或将其购买的外汇向境外支付的行为
进出口信贷,是指一国政府通过银行向进出口商提供贷款,以鼓励出口、确保进口的重要措施。
进口买方信贷 是进口商银行为支持本国进口商进口产品,而作为国外出口商银行的转贷行,向本国进口商发放贷款,专用于购买贷款提供国的出口商品。
进出口信贷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银行,经外管局批准的机构
管理外汇的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1、经营对象主要是进出口商
具体包括外贸企业、外经企业、“三资”企业、以及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