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 !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贸易指南 » 贸易进阶 » 正文

外贸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区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5  浏览次数:54

出口退税的退税主体有什么不同?

从贸易公司和工厂取得的发票,外贸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都可以用来出口退税吗?

办理出口退税的都是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区别是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以替别人办理退税,也可以为自己办理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公告内容:为进一步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出口服务的优势,支持中小企业更加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经商财政部、商务部同意,现将有关出口货物的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国内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约的出口货物,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的规定申报退(免)税:

1、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自产货物;

2、生产企业已将出口货物销售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3、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已经签订出口合同,并约定货物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至境外单位或个人,货款由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4、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第15栏(业务类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第19栏〔退(免)税业务类型〕填写“WMZHFW”。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加强风险控制,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生产能力,确保申报出口退(免)税货物的国内采购及出口的真实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如发生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接受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善意取得的除外)、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应作为责任主体按规定接受处理。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受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并加强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预警监控、审核、评估分析,如发现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疑点的,应按现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为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出口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贸企业。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也是一种外贸企业,不过是为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出口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贸企业。本来是为别的企业服务的,是替服务的企业办理退税的。

退税主体来说外贸企业退税主体是自己,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退税主体可以使自己也可以是服务企业(需要开具出口货物代理证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必须是取得生产工厂的发票才能退税。


 
 
 

 
[ 贸易指南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贸易指南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