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 !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贸易指南 » 贸易技巧 » 正文

怎样向海关办理对外来料加工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06  浏览次数:339

有关经营单位应在对外签订的来料加工合同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持下列有关单证向有关单位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1.加工单位或外贸(工贸)公司的营业执照。

2.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3.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合同备案证明书。

4.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立项的项目,还应提供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文件。

5.对外签订的合同副本。

6.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如保函或保证金等。

海关核准后,向经营登记备案的来料加工合同,其货物进出口时,不能享受来料加工的优惠政策,应按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 贸易指南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贸易指南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