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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轴承涉嫌偷税漏税 此举涉嫌虚假陈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14  浏览次数:162
  公司主营大中型电动机、大型机械设备、发电设备提供厚壁滑动轴承及部套件的专业供应商。9月19日,证监会网站公布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申科轴承”)过会成功。然而,纵观申科轴承的招股说明书,企业近年来的业务增长乏力,同时上市前的补税事项造假,涉嫌偷税漏税。
  “分期交税”实为突击补税,招股书涉嫌虚假陈述
  申科轴承的财务报表中,比较引人注意的是历年应交所得税余额变化较大,但所得税费用及相应的递延税资产负债变化则很小(见表2)。我们根据相关的会计勾稽关系推算出公司当期缴纳的所得税金额,结果发现公司可能在2010年缴纳了1700万的所得税款,这里面大部分是2010年以前的所得税费用。在招股书中,公司对此解释为“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2008 年和2009 年缴纳所得税确有困难,经诸暨市地方税务局认可,同意公司分期缴纳相关税款。”但是仔细分析一下,似乎财务报表的资料与公司的说法并不一致。
  首先,申科轴承补缴的很有可能是2008年以前的税款。
  从表3分析可以看出:2010年估计缴纳的1700万税款里面,包含有2010年的所得税费用632万元、2009年的未交所得税费用52万元。剩余的款项里,就算假设2008年完全未交所得税(由于存在税款预缴制度,实际此可能性极少,何况现金流量表显示公司2008年交纳税费合计近2000万元),全部集中到2010年进行补缴,仍然有大约600万元的金额无法解释来源,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600万元是属于公司以前年度的所得税事项。因为公司计划要2011年上市,为了消除上市风险,因此最近3年审计出来的应付所得税必须进行账面调整,而且在上市前夕要将这部分所得税一次过交清。
  其次,申科轴承并非“缴税困难”,而是可能事前根本都不知道要交税。
  从表2可以看出,公司在经济环境恶劣的2009年期间,都能按照当年的所得税费用基本缴纳了税款。财务报表显示,公司2008、2009年恰恰是最多现金存款的时期,账面金额在四、五千万元左右,照理不太可能交不起几百万元的所得税款。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显示公司在2008年分配了股利650万元,2009年又分了800万元,试想有钱分1450万的公司,难道还没钱去交600万的税款吗?
  那么,为何公司既然有能力,又不愿意缴纳这部分所得税呢?恐怕公司直到上市审计的时候,账面上都根本就没有记录这些所得税。而是到审计结果出来之后,才发现根据招股书上的报表利润,需要补提这么一大笔所得税,才导致连续两年都要挂一笔很大的应付税余额在账上,然后2010年通过补交这部分的税款,来做实这部分利润。这部分税款账龄最长的估计有三年(2007年到2010年),应交而未交,难道不应该算作偷漏税金吗?如果不是有意偷漏税金,那是不是招股书上的税前利润出了问题?
  行业普遍景气下降 业务增长乏善可陈
  申科轴承和轴承行业代表公司的三年来经营状况详见表1,从表中可以看出,公司三年来的营业利润增长幅度很小,2011年上半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营业利润下降的原因之一是历年产品毛利率的下降,招股书显示,公司主营产品的毛利率从2008年的45.05%下降至2011年中期的40.43%,公司管理层分析主要是原材料成本上升导致。其次,公司的银行借款大幅上升,也导致了财务费用突飞猛进。其中,2011年仅上半年财务费用就达到850万,年化增长率比2010年上升了177%。占到营业利润1900万的近半份额。最终2011年公司靠营业外收入390万元,才勉强实现了收益6%的增长。
  经过查阅轴承行业其他公司的财务数据(见表1),记者发现,整个轴承行业在2011年增长形势一般。其中市场份额较大的天马股份(9.37,-0.02,-0.21%)(002122)、襄阳轴承(5.85,0.53,9.96%)(000678)等每股收益在2011年均增长很小甚至为负。这里面,首先是2011年银根紧缩导致行业投资减少,另外汽车销售不景气也导致相关轴承产品收入下降,最后钢材、人工成本的上升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利润。从最新的三季报来看,由于整体经济环境没有产生重大变化,因此相关企业的盈利状况也没有相应的改善。但是总的来说,公司每年的盈利增长高于行业平均,这为后面的“补税”事件埋下了伏笔。
  最后,公司此举涉嫌虚假陈述。
  上面的分析显示,公司很可能涉嫌偷漏所得税款,但是在上市前进行了突击补交,并获得了地方税务局的认可。否则,很难想象地方的税局会容许一个公司将至少两年(2008年及2007年)的上千万元税款,挂了3年帐才缴入国库。因此,招股书上所说的“经地方税务局认可,同意公司分期缴纳相关税款”跟这部分的所得税可能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只是拿来掩人耳目而已。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因此如果按公司2010年补税完毕,事情解决来算的话,可能至少要等2013年公司才严格算是“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但是公司经过招股书的一番包装,就顺利地通过了发审委的审核,获得了上市的资格。这里面到底是谁的责任?
  最后,我们在此引用著名财务人士夏草的话以供各位读者深思:“证监会切不可按潜规则处理民企上市偷漏税背后的重大调账问题,否则就可能在黑幕掩盖下一大批以交税甚至是假补税换业绩的企业上市,导致中小板、创业板中小民企造假成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质量,动摇资本市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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