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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中CPT和FCA有什么不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0  浏览次数:174

FCACPTCIP与传统的FOBCFRCIF相比较。

有以下三个共同点:

1)都是象征性交货,相应的买卖合同为装运合同;

2)均由出口方负责出口报关,进口方负责进口报关;

3)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运输、保险责任互相对应、即FCAFOB一样,由买方办理运输,CPTCFR一样,由卖方办理运输,而CPTCFR一样,由卖方承担办理运输和保险的责任。

由此而产生的操作注意事项,也是相类似的。

这两类贸易术语的主要不同点在于:

1)适合的运输方式不同、FCACPTCIP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而FOBCFRClF,只适合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2)风险点不同。FCACPTCIP方式中,买卖双方风险和费用的责任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而传统的贸易术语则以"船舷"为界;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FCACPTCIP由承运人负责装卸,因而不存在需要使用贸易术语变形的问题

4)运输单据性质不同。海运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而航空运单和铁路运单等,不具有这一性质。

所以,除了风险点不同之外,可以把FCACPTCIP看成是FOBCFRCIF方式从海运向各种运输方式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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