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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外发加工办理须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26  浏览次数:132

(一)申请条件:

1.经营企业须为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承揽企业须经海关注册登记,具有相应的加工生产能力。

(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报关员考试网

1.经营企业签章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外发加工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加工贸易外发加工货物外发清单》一式两份;

3.经营企业与承揽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

4.经营企业登记手册;

5.承揽企业营业执照(核正本,留复印件);

6.承揽企业在海关着册登记的证明文件(核正本,留复印件);

7.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受理部门:主管海关内勤科(备案科、加工贸易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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