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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09  浏览次数:158
  一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统称“报关人”)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时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以便海关依据这些单据、证件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减、免事宜并编制海关统计。 
  一般进出口货物应向海关递交进口报关单一式四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五份,但转口、转关输出的货物应填写六份“出口货物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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