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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集团关于获得“大连市2011年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7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321收到了由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大连市2011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大科高发[2012]14)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21200028,发证日期:20111014,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三年内(20111120131231)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影响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约330万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关于认定大连市2011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大科高发[2012]14)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