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宗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0万套高性能离合器轴承产业化项目”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92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罗剑烨、胡育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洛阳轴研科技(002046)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