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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5  浏览次数:193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公告编号:2012-014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423(星期一)上午9:30

2、召开地点:杭州市石祥路20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兴法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53659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85365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2、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5365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罗继伟、周宇、邱学文在会上分别作了述职报告。

3、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5365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4、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5365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5、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85365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11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5365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7、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本公司股份50922799股)、马兴法先生(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393605股)、沈高伟先生(其持有本公司股份49906000股)、陈建冬先生(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5060000股)、马全法先生(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1990000股)、吴卫东先生(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340880股)在本议案表决时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54475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5365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5365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5365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1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拟补选陈建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数总数为685365904票,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1)选举陈建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8536590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12、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补选罗观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罗观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8536590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政村、张琦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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