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三年内(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影响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约330万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关于认定大连市2011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大科高发[2012]14号)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