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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通关 聊城外贸小商户“抱团出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7  浏览次数:73

4月3日上午11时,位于临清市的山东新腾威进出口有限公司一批价值8.69万美元的货品顺利通关,装柜后从黄岛出发,发往南非德班港。这是我市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自营出口的首票试单货物,标志着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在聊城正式启用,将进一步激发我市中小微企业的外贸潜力,降低疫情对外贸发展的冲击,推动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每批次货值在15万美元(含)以下、并在海关指定口岸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是专门为“单小、货杂、品种多”、自身不具备外贸能力的企业和商户参与外贸出口创设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结汇方便等特点。

山东省此前共有3家市场试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分别是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为加快推进全省共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促进我省市场采购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省商务厅推出全省共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点政策。3月8日,山东新腾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经省商务厅审批,成为聊城市首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企业。据了解,临清另一家试点企业山东利贸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也将于近日试单。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我国国际贸易体系改革的一个创新,最早在浙江义乌试行。与一般贸易方式相比,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免收增值税,非常适合能够提供商品但无法提供发票的广大中小商户使用。作为全国闻名的轴承产品集散地,临清烟店轴承市场拥有从事轴承生产销售的注册个体工商户4000余户,从业人员10万余人,可生产0-9 类和非标轴承等11类 、近万种型号产品。但轴承产品经常面临因为没有增值税发票而无法出口的问题,个体工商户以往通过代理买单出口不仅具有很高的税管风险和收汇风险,也造成我市外贸出口数据的大量流失。

“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单枪匹马开拓国际市场是一件困难的事。如今通过便捷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小商户可以参与到外贸环节中,真正实现在家‘卖全球’。我们希望可以帮助更多的聊城中小商户扩大出口。”山东新腾威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汪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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